Java代码规范

本文介绍Java代码规范

说明:本规范分为不同的级别,默认级别为必须遵循级别,而(II)为建议级别,非强制执行。

格式与命名规范(Formating and Naming Conventions)

  1. 最重要:不用死记硬背,直接使用Eclipse的自动格式化功能。

  2. 换行:每行120字符以上–因为现在屏幕已大为宽广。

  3. 括号:if,for,while语句全部使用括号包围。

  4. 命名规则:

    • 不允许使用汉语拼音命名 避免使用下划线(静态变量除外)
    • 接口尽量采用"able", “ible”, or “er”,如Runnable命名
    • 尽量不采用首字母为I或加上IF后缀的命名方式,如IBookDao,BookDaoIF。(II)

注释规范(Document Convertions)

  1. 注释类型

    • JAVA DOC注释

    /*** …. **/

    • 失效代码注释

    由/**… **/界定,标准的C-Style的注释。专用于注释已失效的代码。

    • 代码细节注释

    由//界定,专用于注释代码细节。

    注意:即使有多行注释也仍然使用//,以便与用/**/注释的失效代码分开。

  2. 注释的格式

    • 注释中的第一个句子要以(英文)句号、问号或者感叹号结束。Javadoc生成工具会将注释中的第一个句子放在方法汇总表和索引中。
    • 为了在JavaDoc和IDE中能快速链接跳转到相关联的类与方法,尽量多的使用@see xxx.MyClass,@see xx.MyClass#find(String)。
    • Class必须以@author声明作者,体现代码责任,通过@since ${date}标记代码最初产生时间,通过@version $$Id: Standard-Code.xml 4930 2014-03-04 09:45:57Z wzp $$记录当前版本信息
    • 标识(java keyword, class/method/field/argument名,Constants)在注释中第一次出现时以 {@linkxxx.Myclass}注解以便JavaDoc与IDE中可以链接。(II)
  3. 注释的内容

    • 可精简的注释内容

    注释中的每一个单词都要有其不可缺少的意义,注释里不写"@param name -名字"这样的废话。

    如果该注释是废话,连同标签删掉它,而不是自动生成一堆空的标签,如空的@param name,空的@return

    • 推荐的注释内容

    对于调用复杂的API尽量提供代码示例。(II)

    对于已知的Bug需要声明,//TODO 或 //FIXME 声明:未做/有Bug的代码。(II)

    Null规约: 如果方法允许Null作为参数,或者允许返回值为Null,必须在JavaDoc中说明。否则方法的调用者不允许使用Null作为参数,并认为返回值是Null Safe(不会返回NULL)。

编程规范(Programming Conventions)

  1. 基本规范

    • 当API会面对不可知的调用者时,方法需要对输入参数进行校验,如不符合则抛出IllegalArgumentException,建议使用Spring的Assert系列函数。
    • 因为System.out.println(),e.printStackTrace()仅把信息显示在控制台,因此不允许使用,必须使用logger打印并记录信息。
    • 在数组中的元素(如String [1]),如果不再使用需要设为NULL,否则会内存泄漏。因此直接用Collections类而不要使用数组。
    • 在不需要封闭修改的时候,可使用protected 或 private,使用protected可方便子类重载,在遵循Java开闭原则下,尽量使代码可被外部修改程度降低。
    • 变量,参数和返回值定义尽量基于接口而不是具体实现类,如Map map = new HashMap();
    • 用Double 而不是Float,因为float会容易出现小数点后N位的误差,对计算结果要求严格的使用BidDecimal。
    • 尽量使用第三方库而不是自己编写方法。比如集合间的运算操作可通过apache下的CollectionUtils助手类。
  2. 异常处理

    • 重新抛出的异常必须保留原来的异常,即throw new NewException(“message”, e); 而不能写成throw new NewException(“message”)。
    • 在所有异常被捕获且没有重新抛出的地方必须写日志,为了避免日志的多重打印,对于自定义的异常信息,在第一次构造异常时打印,在截获该自定义异常时,可直接抛出。
    • 如果属于正常异常的空异常处理块必须注释说明原因,否则不允许空的catch块。
  3. JDK5.0规范

    • 重载方法必须使用@Override,可避免父类方法改变时导致重载函数失效。
    • 不需要关心的warning信息用@SuppressWarnings(“unused”), @SuppressWarnings(“unchecked”), @SuppressWarnings(“serial”) 注释。